西安通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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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服務
一、專利申請流程:

二、費用減緩
a.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
b.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
c.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
d.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
三、申請材料
a.單個/多個自然人作為申請人申請專利:
1、全體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以及申請人順序;
2、聯系人通訊地址;
3、所有發明人姓名及順序;第一發明人身份證號;
4、技術交底書;
5、專利代理委托書。
b.單個/多個公司申請:
1、所有公司名稱及順序;
2、聯系人通訊地址;
3、所有公司組織機構代碼;
4、全體發明人及順序;第一發明人身份證號;
5、技術交底書;
6、專利代理委托書。
c.企業/自然人聯合申請:
1、所有公司名稱、所有自然人姓名;以及全體申請人順序;
2、聯系人通訊地址;
3、所有公司組織機構代碼;
4、申請人中所有自然人的身份證號碼;
5、全體發明人及順序;第一發明人身份證號;
6、技術交底書;
7、專利代理委托書。
四、常見問題
1、請問申請專利時,請代理人有什么好處?
答:當申請人不能按照專利局的規定辦理專利申請等各種專利事項時,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有關事項。專利代理,顧名思義是指由他人代為將當事人的發明創造向專利局申請專利或代為辦理當事人其他專利事務。專利代理是一種委托代理,它是指專利代理機構受一方當事人的委托,委派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的、在專利局正式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中工作的人員作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權限內,以委托人的名義,按照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局辦理專利申請或其他專利事務所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專利代理人資格是經特定考核后取得的,任何其他機構和個人無權接受委托,不能從事專利代理工作。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承辦專利咨詢;代寫專利申請文件;辦理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或者復審的有關事務;宣告專利權無效等有關事務;辦理專利權的轉讓,解決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歸屬糾紛等事務。
2、授權后,專利權人享受什么權利?
答: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3、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是怎樣界定的?
答:我國《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1)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4、不同申請人提出相同申請,如何處理?
答:不同申請人就同樣的專利先后分別提出申請的,按下述方式處理。
在先申請尚未授權,而這兩份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根據《專利法》第九條的規定,專利權應授予在先申請的人。在先申請授權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向在后申請的申請人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該在后申請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該在后申請被視為撤回;經申請人陳述意見之后仍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將駁回在后申請。
不同申請人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同一日分別提出申請,并且這兩份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申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兩份申請均被視為撤回;協商不成,或者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后仍不符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對兩份申請均予以駁回。
5、如何進行專利申請權轉讓?
答:專利申請權進行轉讓,首先應簽訂轉讓合同,然后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并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合同名稱、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種類、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情報和資料清單、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價款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6、對于失效的專利能否再重新申請專利?
答:失效的專利產品不再受保護。因為失效的專利均已獲得過專利權,并已向社會公開了,因此,重新提交的專利申請不具有新穎性。但在原專利基礎上經改進后的發明創造,凡是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后有可能被授予專利權。
7、一種產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請專利嗎?
答:一種產品的新用途可以申請專利。用途發明,是指將公知產品用于新的目的的發明。如果產品的新用途,能夠產生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則這種用途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發明具備創造性。例如將作為木材殺菌劑的五氯酚制劑用作除草劑而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該發明具備創造性。但是,如果新的用途,僅僅是使用了已知材料的公知的性質,則不具備創造性。例如將作為潤滑油的公知組合物在同一技術領域中用作切削劑,則不具備創造性。
8、何謂早期公布?
答:早期公布(也可稱為早期公開)是指我國對發明專利申請實行的一種審批制度。據一些國家實施專利制度的調查研究表明:在提出專利申請的發明中,有相當數量的發明并不一定具有商業前景。一些申請的發明不夠成熟,也有一些申請只是為了防御的目的而提出,也并不一定均具有實施價值。據估計,一項發明如果從申請專利之日起兩年內還未付諸商業上的實施,那么它日后在商業上應用的機會是很小的。所以,一些國家感覺到沒有必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對那些沒有價值的申請進行實質審查,應當留一個合理的期間給申請人,使其有充分的時間來決定是否還有進行實質審查的必要。為此,荷蘭率先實行了早期公布、請求審查制(有些學者也稱作“延遲審查制”)。目前大部分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采用這種審查制度。這一制度既能鼓勵申請人及早申請,又為申請人提供了足夠時間對其申請的市場前景作出估計,從而在是否繼續投入精力和資金的問題上給申請人留出了更大的選擇余地。另一方面,該制度也有助于減少各國專利局的成本。
9、何謂提前公開?
答: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局經初步審查認為發明專利申請符合本法規定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應將該申請予以公布。所謂提前公開,是指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申請人可要求提前公開其專利申請,并應提交提前公開聲明。提前公開聲明經專利局初步審查合格后可即時進入公開程序。提前公開聲明只適用于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提出提前公開聲明不能附有任何條件。
10、申請發明專利提前公布有何利弊?
答:針對申請人,早日公布發明專利的有利之處是: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也就是獲得所謂“臨時保護”。早日公布申請,申請人可以盡早獲得專利法所規定的臨時保護。另外,早日公布,對該專利今后進入市場、占領市場有可能起一定幫助作用。
不利之處是:過早公開申請內容,他人就可能利用該申請,有可能損害申請人的利益。另外,對撤回的專利申請,公開和未公開大不一樣。如申請內容尚未公開,該技術還可以作為一項技術秘密由申請人擁有,并且日后還可重新提出專利申請;如申請內容已經公開,則意味著該技術進入了公知技術領域,申請人就不能再就相同內容獲得專利保護了。申請人往往希望這種公開晚一些,以便有更多的時間來最終決定是否公開其技術或為技術的公開做準備。
從公眾的角度來看,發明專利的盡早公布,有利于最新技術的傳播;避免重復研究,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在他人發明的啟迪下,盡早地研究和開發出更新更先進的技術。
11、專利授權后,權利人能否主動申請放棄?用何種程序?
答:專利權人可以主動放棄專利權。主動放棄專利權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提出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只能放棄一件專利的全部,放棄部分專利權的聲明視為未提出。放棄一件有兩名以上專利權人的專利,應當由全體權利人同意。部分權利人放棄專利權的應當辦理著錄事項變更手續。
另外,專利權人未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即提前終止,相當于專利權人放棄了專利權。
12、我自己設計出的產品,被別人申請了專利,我該如何做?
答: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您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遞交無效宣告請求書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由復審委員會進行裁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3、何謂專利權的終止?
答: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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